• Busch Sejersen posted an update 10 months ago

    公開經營的股份公司章程可以規定董事會統一履行管理和控制職責(實行統一管理制度的股份公司)。 在這種情況下,股份公司沒有監事會,董事會成員被視為高級官員。 (2) 商業公司的公司名稱、總部、地點和分支機構以及公司的活動範圍——如果會員在公司合同中沒有排除這一點——可以由公司主體以簡單多數票修改。 (4)提供非貨幣出資的會員(股東)必須在出資送達之日起五年內向商業協會證明,合夥協議中規定的價值不超過合夥協議規定的價值。 會員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接受會員非貨幣性出資且其價值超過服務時價值的,與非貨幣性服務提供者共同對公司造成的損失承擔連帶且無限的責任。 (3) 對於第 (1) 款規定的轉型日期,商業公司有義務在公司註冊後 90 天內根據第 334 條第 (1) 款編制最終資產負債表。 該資產負債表與資產負債表草稿中的權益之間的正差額必須計入資產超過股本的部分。

    然而,在股本完全到位之前,不能支付股息。 資金可以通過存入公司自己的金庫(在這種情況下,由總經理的聲明確認)或轉入銀行賬戶來提供。 因為公司註冊是由有幾十年經驗的律師事務所進行的。

    其中,值得強調的是,最低股本不得低於300萬福林。 如果在設立公司時未繳納至少一半的股本,則對公司債務承擔的責任最高可達他們的未繳股本。 現在可以純粹通過出資(即無需現金)建立有限責任公司。 在這種情況下,不再強制要求使用審核員。 有限責任公司是比有限責任公司更優化的公司形式,這主要是由於成員的責任規則。

    如果公司合同沒有另外規定,成員根據其在分配的公司資產中所佔的份額,在彼此之間的關係中承擔因修復義務而產生的債務。 § sixty eight (1) 如果商業協會終止而沒有法定繼承人,則基於終止公司的義務的剩餘索賠可在五年內向商業協會的前成員(股東)提出自協會終止起的訴訟時效。 (3) 應占主導地位的成員和證明其合法利益的其他人的請求,法院可以認定占主導地位的成員與受控公司之間的實際合作符合第(1)款的要求。 (2) 企業集團的裁決成員有義務在被認可的企業集團因第 (1) 款 a)-b) 和 d) 點規定的原因而終止後三十天內,將變更情況通知公司法院。 公司集團終止的通知必須附在變更條目中。 在第 (1) 款 c) 點規定的情況下,商事法院應依職權確保登記和公佈。

    在簡化公司程序的框架下,法律諮詢和文件編輯是同時進行的,因此在最佳情況下,出現一次就足夠了。 高級官員可以要求披露和檢查文件,但需持有者書面保密聲明。 外國和國內的自然人和法人以及不具有法人資格的經濟公司可以設立商業公司,以從事商業性的聯合經濟活動,他們可以作為成員加入該經營公司並獲得公司股份(股票)。

    通過這種方式,他們可以毫不誇張地完成他們單獨無法完成的任務和工作,這也是為什麼商業協會被認為是現代經濟的基石。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股份公司可以根據公司章程,在公司法院程序的框架內,通過公司登記設立。

    (4)對於拍賣買受人取得財產的,適用民法典。 應適用第 one hundred twenty 條第 (1) 款中的規定。 (三)任何人均可親自或委託代理人參加拍賣,但被拍賣業務份額的會員除外。 (4) 儘管有第(1)款和第(3)款的規定,但公司必須向公司退還款項,前提是公司證明會員有惡意。 (2) 就第 (1) 款而言,貨幣和非貨幣財產價值利益均被視為付款。 (二)業務單位分立的,也適用基本存款最低限額的規定。 (二)主張侵犯優先購買權訂立的合同無效的訴訟,只能在合同訂立後一年的訴訟時效期間內提起。

    公司章程和私營股份公司的章程可以允許成員(股東)承認未適當召開或舉行的會議上通過的決定為有效 – 自會議召開之日起三十天內最遲 – 一致決定。 股票是一種記名的、名義價值的、體現會員權利的有價證券。 股份可以自由轉讓,但私營股份公司的章程可能會限制股份轉讓或需要股份公司的同意。 股份公司的股本不得少於五千萬福林或兩千萬福林。 核心存款是會員的財政貢獻,包括貨幣存款和非貨幣存款。 根據新規定,取消了強制性現金投入比例,有限責任公司只能以出資方式設立,其標的物可以是任何有財產價值的可流通物,也可以是智力創造,也可以是具有財產價值的權利。 在提交公司註冊申請之前,會員必須支付至少 50% 的財務貢獻。

    事實上,由一個人創辦一家公司是很常見的。 獨資經營者可以自己履行公司的行政職責,這是比較典型的,但他也可以邀請外部人士來履行這一職責。 台北會計師 公司成員的數量也沒有最大化,但通常不超過 2-3 人創辦公司。